欢迎光临!查询试卷\课件\优质课请在此输入关键字:
网站首页 >> 教育教研 >> 文章内容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0-12-30]   来源:  作者:   阅读:90[字体: ]

湖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鄂招委〔2020〕7 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 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 号)要求及教育部统 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兼顾, 继承创新,探索建立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平 稳有序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

二、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考

2021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 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 750 分。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 日语、法语、德语 5 个语种中任选 1 个语种)3 门,外语科目由 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 150 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6 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 2 门中选择 1 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 100 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 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4 门中选择 2 门为 再选科目,每门满分 100 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 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 月 7 日
6 月 8 日
6 月 9 日
上午
语文(9:00-11:30)
历史/物理
(9:00-10:15)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下午
数学(15:00-17:00)
外语(15:00-17:00)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二)技能高考

2021 年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 操作考试,满分 700 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 210 分,技能 操作考试满分 490 分。考生先参加各主考院校组织的技能操作 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3-4 月,相关信息通过各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文化综合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 3 个科目的合卷,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6 月 7 日
 9:00-11:30
 技能高考文化综合

 三、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 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 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 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 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 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 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 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 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 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 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 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 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四、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根据考生成绩,依首选科目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 别划定本科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 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依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特殊招 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体育类不分首选科目,按招生类别计划数和生源情 况,依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 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 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办法

2021 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高专两 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按类别分批次 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 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类分为艺术本科批(含艺术本科 A、艺术本科 B)、艺术高职高专批;体育类分为体育本科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各类 别批次已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其中:本专科提前批、本科普通 批和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均安排在第 1 次集中填报志 愿,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在第 2 次集中填报志愿。本专科提前批、 艺术本专科批、体育本专科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各安排 1 次征集 志愿,本科普通批安排不超过 2 次征集志愿。志愿填报和征集志 愿时间另行公布。

(一)本科段招生 本科段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本科志愿

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 志愿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 6 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 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 可选择部分填报。

1.本科提前批

(1)批次对象

包括军队、公安、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 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专业;经教 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普通类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 调剂。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军队招飞、综合 评价招生等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政 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 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 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安排在单设志愿栏填报的军队招飞、综合评价招生等,依高 校提供的投档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强基计划、保送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相关规定,在本科提前批投档之前办理。

2.本科普通批

(1)批次对象 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45 个院校专 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 服从专业调剂。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志愿栏内混合填报,按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 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 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办法

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 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 1:1 的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科普通批之前完成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

3.艺术本科批

艺术本科批按录取时段分为艺术本科 A、艺术本科 B。艺术 本科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 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播 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戏剧与影 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和包含我省艺术统考未涵盖专业的“其 他类”。

(1)批次对象

艺术本科批次包括所有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 艺术本科 A 包括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 科专业;艺术本科 B 包括艺术本科 A 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 科专业。

(2)志愿填报

艺术本科 A 设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平行志愿模块 用于填报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志 愿,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其他安排在梯度志愿 录取。考生填报艺术本科 A 志愿时,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升学 意愿,在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之间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 报。艺术本科 A 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不能同时填 报。

艺术本科 A 平行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 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 否服从专业调剂;梯度志愿模块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3 个院校 专业组志愿,同一院校所有专业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

在艺术本科 B 实行平行志愿模块,院校专业组按艺术专业招 生类别设置。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 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3)投档录取办法

艺术本科 A 中的平行志愿模块和艺术本科 B,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在考 生专业和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 1:1。

艺术本科 A 中的梯度志愿模块,投档时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 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 愿,第二志愿生源不足的投第三志愿。凡报考省统考专业涵盖的 校考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 本科合格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 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 60%之和乘以 2。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4.体育本科批

(1)批次对象 所有招生院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2)志愿填报

体育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专 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 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文化成绩 和体育素质测试均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体育本科批安排一个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武汉体育学院的“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

(3)投档录取办法

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 投档和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 分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 1:1。

体育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考生文化成绩的 50%与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的 75%之和。

单设志愿栏招生由武汉体育学院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其成绩构成、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依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高专段招生 高职高专段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艺术高

职高专批、体育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段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 愿,每个志愿内设 6 个专业栏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可填满全部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也可选择部分填报。

1.高职高专提前批和普通高职高专批


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直招士官、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 和经同意的其他院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提前批之 外的普通类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招生。

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分 别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 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 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 比例 1:1。

2.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艺术高职高专批按艺术专业招生类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在艺术高职高专 批、体育高职高专批中,考生可分别填报不超过 20 个院校专业 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选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及是否服 从专业调剂。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素质 测试),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素质测试成绩)均达到 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

艺术高职高专批和体育高职高专批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投档比例1:1。

(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 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 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 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 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 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 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 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六、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一)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 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 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招生院校 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院校专业组 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 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 价录取。未选择提前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以及选择提前报考但未被 录取的考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高考综合改革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 关系考试公平与社会稳定。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 级招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 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压实工作责 任,精心组织,稳慎实施,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培训,围绕高考综合改革, 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 正面宣传,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营造良好环境。要切实做好 命题、制卷、组考、防疫等考试全环节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确 保试卷绝对安全,确保组考和防疫工作安全,确保考点考场安全 有序。要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底线思维,紧盯 关键环节,加强联防联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加强 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管理,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信 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试、招生信息安全。 严格落实省、市、县、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依规做好信息公 开,确保阳光公开招生。


相关评论
鄂公网安备 42088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