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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招生:“六调整”和“十不变”

[日期:2011-07-12]   来源:生物百花园  作者:生物百花园   阅读:432[字体: ]

今年,我省高招在6个方面作了调整。昨日,记者邀请省招办有关人士及我省志愿填报指导专家、湖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张才生进行了解读。

变化一: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

2011年我省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平行志愿根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同时投档录取。武汉市考生可填报8个院校志愿,前5个志愿既可填报共建志愿,也可填报非共建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变化二:自主招生新增两高校

今年,我省共有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9所高校可开展自主招生,各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计划开展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在5月底前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集中公示。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解读:作为探索人才选拔多元化的方式,自主招生取得一定的效果,今后加入自主招生的高校势必越来越多。但自主招生必须真正在“自主”上作文章,否则就会沦落为另一种“小高考”。

变化三:独立学院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

从今年起,我省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等6所独立学院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取得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六校通用,其他独立学院非美术类艺术专业也可认可联考成绩。

解读:此举主要是为了帮助三本院校度过非美术类艺术专业的生源危机。以前三本院校,可以认可母体学校相关专业或其他一本二本院校同类专业合格证。去年调整后,三本院校只能认可母体学校的合格证,这造成三本院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生源不足。

变化四:高职招生改革试点扩大

①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机械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中职学校机械类相关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应参加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时技能考试成绩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地点设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

②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骨干高职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单独招生试点,8所高职各选择1-3个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由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单独进行招生考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安排在4月10日以后,5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的考试及录取。

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空中乘务专业和服装表演专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的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用部分计划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解读:高职主要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这就要求必须加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如此改革,可以为高职招收到更多的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考生,从而在生源上就保证了高职培养人才的方向。

变化五:志愿填报时间减少6天

今年,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比去年缩短3天,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比去年缩短3天。同时,在填报志愿时,采集考生常用联系方式,以方便高校、考生的双向联系。

解读:从这几年来看,由于网上填报高考志愿,效率大大提高,因此就缩短了填报志愿的时间。

变化六:取消侨眷高知子女优录加分

根据湖北省人大第110号公告《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法规的决定》的相关内容,从今年起,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在高校招生中不再享有加分照顾。

解读: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各地都在清理和减少高考加分的项目,一些意义不大的高考加分项目正逐渐被砍掉。

湖北高招“十不变”

●高考考试科目不变。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本科不补录。

●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

●继续维持第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并且每个批次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

●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全程咨询网络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和运转七种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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