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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名校为何“公有民办”-广东重庆义务教育问题调查

[日期:2013-04-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阅读:287[字体: ]

  我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然而在部分省市,一些公办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自称“公有民办”学校,一方面占有公共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又以“民办教育”排斥“义务教育”。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广东、重庆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公有民办”的名校在初中阶段,通过各种选拔考试展开生源抢夺大战,收取高额学费或“赞助费”,以至于择校之风愈演愈烈。

  借助公共资源,实现“掐尖”招生

  随着2013年招生季临近,广东、重庆的一些学校公布了招生简章,有的已经开始接受报名。

  记者日前走访了重庆知名的几所中学——重庆巴蜀中学、第一中学等,发现这些学校不约而同地缩减了本部初中部招生计划,而与其他民办机构合办的分校招生数量却大肆扩张。

  巴蜀中学本部2013年仅保留两个班,招收保送生和划片生,而“公有民办”的鲁能巴蜀中学初一年级设置了32个班级,每班人数50名左右;第一中学本部只保留两个班,招收保送生和划片的统招生,其余所有初一新生全部转到“公有民办”学校的皇冠校区和渝北校区。

  一位报名重庆鲁能巴蜀中学的学生家长告诉记者,“现在只是填材料,要先考试,什么时候考试还没有说。考试过了才能交择校费来这里读书,如果没有上线的话交钱学校也不收。要是没考上,如果你关系硬的话交钱也可以读。”

  事实上,早在2000年代,广州等城市就出现了名校“公私合营”现象,一些学校纷纷以重点发展示范高中之名停办初中。为了保留优质教育资源,一些学校引进社会力量合办初中。

  如今,广州“公有民办”学校小升初考试形成了两大阵营,其中一个阵营拥有5所中学,另一个阵营拥有15所中学,每年小升初电脑派位前,两大阵营组织联考,成绩互认。同时,还有10所“公有民办”学校自己组织单考,试题难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水平,其中不乏奥数等试题。

  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2012年,广州出现4万多小学生在半天内竞争“公有民办”中学3000个学位的局面,录取比例更是达至1:10,不少学生家长被绑架其中。

 

  利用民办性质,增加商业收费

  记者采访发现,打着公办学校的牌子,实施民办学校的收费,这些“公有民办”学校可谓两头占便宜。例如,重庆巴蜀中学、第一中学的民办分校,2013年的部分收费标准为每学期8000元,三年4.8万元。广州执信中学与星河湾地产合作所办的广州番禺执信初中,2012年收费标准是每学年2.9万元,2013年涨至每学年3万元。

  广州社情民意中心2012年一项调查显示,七成以上家长反对此类名校“公私合营”。分析人士指出,这是利用公共资源赚取商业利益,导致义务教育的变形走样。

  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家长因为没有门路,又担心孩子划片分配到不理想学校,因而不惜出大价钱,逼迫孩子上各种培训班,以争取进入“公私合营”的名校。

  广州一位中学校长说,按照有关规定,公办学校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然而,“公有民办”的名校让一些违规行为“合法化”了。

  在此同时,与“公有民办”名校入学名额挂钩的“占坑班”也异常火暴。据家长们介绍,重庆埃克斯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宣称有推荐重庆南开中学的小升初名额,于是不少家长为自己孩子报了名。上课时间每周六上午,内容为两节语文和两节奥数。大班30人,一期1999元,小班3到6人,16节课3000元。

  近年来,一些公办学校纷纷“公有民办”,如执信中学下属的广州番禺执信中学和佛山南海执信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下属的华附番禺中学和华附新世界中学等,这些“公有民办”学校大多建在大型房地产小区楼盘内,以小区配套学校的形式存在。

 

  名校“公有民办”,损害教育均衡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指出,名校“公有民办”,实际上将义务教育的投入转嫁给了老百姓。公办学校付出了师资、管理及品牌,而作为回报,这些“公有民办”学校每招一个学生,都要向教育局或者公办学校方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形成了一个灰色利益链。一些行政部门也认为“公有民办”学校既不花国家的钱,又受到社会的欢迎,何乐而不为?

  据了解,不仅在广州与重庆,其他城市这类现象也很普遍,甚至由来已久。专家呼吁,这些学校组织小升初考试,借口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其自主招生,但是,这种行为违背了该法的上位法--义务教育法。

  王则楚认为,此类名校的“公有民办”,不但没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反而损害了教育均衡,刺激了家长择校心理,强化了择校之风。

  据分析,教育均衡包括硬件设施、师资水平和学校生源等方面,其中生源均衡是校际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公有民办”学校抢夺生源,直接导致义务教育发展失衡。

  “大批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变身民办,严重破坏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完整性。”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说,教育主管部门过去为了均衡教育发展,将初高中分离的做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变身民办就不对。因为除了学校注册备案和收费时是民办标准外,其品牌、师资等皆为公有,实际是利用公共资源获取商业利益,甚至是公有资源的流失。

  专家建议,义务教育阶段的民校招生要进一步明确免试入学的原则,应该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录取依据,可考虑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相结合。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应该以政府为主,强调公益性,制止“公有民办”创名校的行为。民办学校可多投资高中阶段以上学校,否则会使“普九”成就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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