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归真堂)在20日宣布今日“全面”开放黑熊养殖基地以后,多位法律人士向早报记者指出,撇开道德问题不谈,归真堂是否合法经营及是否符合上市条件才是问题关键。
此前,归真堂创始人邱淑花曾宣称其养熊场合法,这一度让持反对观点的公益组织只能扛道德大旗。
据归真堂所在的泉州当地媒体报道,“养熊是林业局颁发批文,生产熊胆粉是1995年卫生部颁发药准字号,都合法。”
归真堂网站称,采用高科技人工无管引流熊胆汁技术(即造瘘手术),彻底改变了以往“猎熊取胆”的方式,实现了由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繁育资源为主的战略性转变,是中医药行业的重要里程碑。
而归真堂“合法”的依据正是国家林业局1997年颁发的《黑熊养殖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这一条例,贺海仁并不认同。他说,“我现在质疑的是规章本身,按照国家规定,规章不能和上位法相冲突。如果相冲突的话,是不允许的。”现在归真堂的行为合规是因为这个规章,如果你不能把这个规定拿掉,归真堂就有规章意义上的合规性。
贺海仁说,该规定只是林业局的部门法规,而中国从1989年起就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从《野生动物保护法》,到国务院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水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对野生动物保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