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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招录取结束 不报到者将被注销录取资格

[日期:2014-08-2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阅读:289[字体: ]

  长江日报讯 21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9月下旬,省招办将对高校录取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进行补录,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9月17日至19日,湖北省招办将注销未按时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未到录取学校报到的考生,一旦录取资格被注销,既失去了录取资格,也不能参加补录。

  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高专补录,本科不补录。补录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按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9月23日至25日进行高职高专(一)、艺术和体育高职高专、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高职高专补录,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23日;9月27日至29日进行高职高专(二)和高职统考补录,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27日。

  湖北省招办将继续设立咨询接待点,接待考生来电来访。8月25日—9月12日,湖北省招办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咨询电话027—8725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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