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将《通知》中所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逐条对比,大部分内容没有变化。但是可以发现主要有如下13项变化。
1、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2015年规定中不得报名的人员中第1项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补充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就进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
2、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精品课)报名
由于各省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规定不同,2015年出现过某些考生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具备两个省区高考报名资格,或者同时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的情况。2016年的规定对这些特殊情况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做出了更加严格的界定。明确规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3、《外侨居留证》作为高考报名资格被删除
根据往年的招生工作规定,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侨民报名参加高考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而在2015年在某省有外国侨民考生家长咨询了当地教育、侨务、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互相推诿,居然没有人能够说明在哪里能办理《外侨居留证》。尤其是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回答说从未听说过《外侨居留证》为何物。因此2016年教育部的规定中删除了《外侨居留证》也不奇怪。
4、强化了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往年的规定在强调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时候,只说明了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2016年进一步规定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2016年新增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这对防止高校掐尖恶性抢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6、要求对考生加强警示教育
往年的招生规定只要求对考生进行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针对今年发生的各种考生舞弊行为,2016年在考生教育方面除了诚信教育以外,还增加了警示教育的要求。让考生知晓高考舞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新的规定指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
7、触犯刑法或受到刑事处罚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往年仅规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016年新增触犯刑法或受到刑事处罚也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8、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往年的规定只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没有具体规定。2016年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益进一步完善。
9、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2016年的规定在强调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时候增加了一项明确的规定: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并要求省级招办对高校实施监督。
10、高考录取结束时间适度推迟
2015年的规定明确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2016年规定对此适度放松让录取时间更加宽裕: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11、充实了省级招委会的职责
2016年规定省级招委会的职责新增加的内容有,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2、新增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报酬的条款
2016年的规定新增第69条:对参与监考、评卷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正是因为增加了这一条,使得2016年的《规定》从原来的总共74条变成了75条。
13、新增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等违法违规追究条款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条款中增加了很多内容,主要是针 对与《刑法》(修正案九)内容相关的。规定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课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自主招生报名巧妙报考,“大小年”如何利用
高校招生中,存在一种所谓大小年的现象,就是某个或某些学校的报考人数不稳定,起伏较大。某一年填报该校的人数比计划招生数高出许多倍,直接结果是当年的录取分被抬得很高,这一年称之为大年。由于上一年录取分高,竞争异常激烈,使下年许多考生望而却步,不再报考该校了,带来的结果是参与竞争的人少,录取分相应就降下来,我们将其称之为小年。再下一年的考生看到头一年的录取分不高,可能报考的人又多了?如此循环,报考人数和录取分出现起伏,就形成了所谓的大小年现象。
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开始,没有数据可以参考,如何识别大小年那。报名工作依然如火如荼,部分学校已经开始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如何在最后关头,在报考过程中有效识别自身竞争力和学校竞争程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为解决考生、家长疑惑,有效提高效率,做以下四点提醒,供大家参考借鉴:
1、学校的限报数目
自主学校的限报数目是在招生简章李无法看到的,但有心的家长可以发现,网上很多机构已经把限制报考的数目总结了。在系统内有的学校限报1所,大多2-10所,限报越多的,考生填报的机会也越多,无形加大竞争热度。如某“211,985”院校,限报10所,目前报名已超2万人,综合权衡报考数目,是取胜的条件。。
2、材料准备的复杂程度
光看在招生章程很难发现学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实际报考中,发现准备材料过于复杂,很多考生中途放弃,实际上中途放弃的考生,是放弃了最容易通过的学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在报考中提到单科成绩前1%作为报名条件,很多家长在整理数据时,动辄几天的工作,不少家长,中途放弃。
3、通过学校电话咨询热度
自主招生章程都把高校联系电话,标明。有心的家长,通过连续几天拨打同一学校咨询热线,可以发现很多学校咨询电话很忙根本打不进去,有的学校咨询人少,每次拨打电话都可以接通。电话繁忙的可能是大年,电话咨询少的很可能是小年。
4、学校类别
不同学校竞争力不同,在同时211.985里的院校。不少家长在报名时,盲目跟风,不对比学校的情况。全部去争报北、上、广和东部沿海的热门学校。殊不知农、林、师范也是好学校更有好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