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的决定:
免去袁贵仁的教育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宝生为教育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7月2日
陈宝生简历
1974.05——1975.12,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公社插队知青;
1975.12——1978.09,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邮电局机线员;
1978.09——1982.08,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3.11,甘肃省商业厅组技处干事;
1983.11——1985.01,甘肃省商业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5.01——1986.09,甘肃省委经济部办公室副主任;
1986.09——1988.11,甘肃省委经济部调研处处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8.11——1989.08,甘肃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9.08——1991.06,甘肃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地级政策研究员;
1991.06——1994.04,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4.04——1996.11,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1996.11——1999.01,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1999.01——2002.04,甘肃省酒泉地委书记;
2002.04——2003.12,甘肃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2003.12——2004.11,甘肃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2004.11——2005.03,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兼省社科联主席;
2005.03——2005.08,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省社科联主席(其间:2002.09—2005.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08——2007.02,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02——2008.06,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2008.06——2013.03,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3.03——2016.06,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
2016.06——,教育部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甘肃省第十届省委委员。
2016年6月30日,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立刚到教育部宣布中共中央决定:陈宝生任教育部党组书记。
1969.05——1971.02,安徽省固镇县王庄中学教师
1971.02——1971.12,安徽省固镇县师范学校学生
1971.12——1978.09,安徽省固镇县王庄中学、县五七大学教师
1978.09——1982.08,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获学士学位
1982.08——1984.12,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哲学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4.12——1987.0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师
1987.04——1989.12,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副主任
1989.12——1993.02,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1992.09起)
1993.02——1995.07,北京师范大学副教务长、教科办副主任
1995.07——1996.10,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委
1996.10——1998.02,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1998.02——1999.05,北京市市长助理兼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1999.05——1999.07,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1999.07——1999.12,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1999.12——2001.04,北京师范大学校长(2000.02明确为副部长级)
2001.04——2005.09,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5.09——2005.11,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5.11——2009.10,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2009.10——2015.01,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5.01——2016.06,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6.06——,教育部部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