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几章已经谈过,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期,阿尔弗里德·诺贝尔在几乎整个欧
洲,并且某种程度上在美国,有着公司、工厂以及由此而来的很大经济利益。由于他周游列
国,长期呆在异邦,加之他精通几种语言,如果说真的有以四海为家的人,那么他就是一
个。当他自己说:“我的故乡就是我工作的地方,而我则到处工作”这句话时,在内心里他
却是一位爱国的瑞典人。他亲爱的母亲住在瑞典,他经常怀念瑞典,而且一旦可能他就回到
那里,他从未放弃他的瑞典国籍。
在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三年期间,他的家、实验室和事业的焦点是在汉堡。最后的一
年,当各种事情看来都在良好和大规模发展时,他想更多地在事件的中心进行工作。由于同
他的伙伴保罗·巴布一道展开大的改组计划,特别是为了重新组织他在西欧的企业,他永远
离开了克鲁梅尔迁居到巴黎。
他始终非常喜爱这座城市,在青年时代,就对这座城市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而且据前面
引用过的那首自传诗,他还在这里第一次谈过恋爱。在商业、文化和很多别的方面,巴黎是
欧洲大陆活跃的中心。
现在是一位富翁的四十岁的诺贝尔,在巴黎埃特瓦尔附近新建的上流社会居住区,买下
了马拉可夫大街53—59号这座漂亮的小公馆。这是他买下的第一座长期住宅。他根据自己
年龄的喜好,将这座公馆装备得大方、坚固和舒适,有雅致的会客室,有种植着他感兴趣的
兰草的暖房花室,还有作为他几种爱好之一的漂亮的马车与马棚。此外,当然还有一个设备
良好的小实验室。
现在,他第一次聘请了一位私人助手,即年轻的法国化学家乔治·弗伦巴克。此后这位
发明家在巴黎度过的十八年是他富有创造性的重要时期,他成为诺贝尔幕后的忠实可靠助手。
任何一项新的技术成就,无论它多么成功,也不过是不断发展这条长链上的一环而已。
诺贝尔完全知道这一点。因此,他有条不紊继续努力来改进早期的几项发明。但在这个时
期,他的精力特别集中于硅藻土炸药上。尽管硅藻土炸药获得成功,质量也好,但也表现出
某些技术上的弱点。不活跃的硅藻土降低了爆炸力,而且在实际上,在遇到压力或潮湿的情
况下,就会出现很不方便的硝化甘油分泌物。在过去的十年内,各国众多的技术人员,曾试
图发现一种补救办法。例如。用一种由碳氢化合物和含氧物质构成的有吸收性的混合物,来
取代诺贝尔的硅藻土;这种混合物的比例,要以爆炸时能被完全燃烧为限。这种炸药在英国
和美国叫作“活性剂”黄色炸药,曾在很多国家以不同名称广泛应用,而且直到现在,还被
用于某些特殊的目的。但即使这种办法,诺贝尔也是首创者。伊曼纽尔早在一八六二年,就
曾尽力设法解决硝化甘油和墨色炸药的问题。阿尔弗里德于一八六三年在瑞典获得的第一项
专利权,曾首次将这种混合物的可用形式写在处方上,正象他于一八六八年在英国获得的专
利权,曾提到将碳和碳氢化合物与硝石相混合一样。
然而,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仍然有不少缺点。其证据之一就是在某些矿山里,流体的硝
化甘油爆炸油,继续作为唯一的炸药使用,因为这些矿山的岩石性质,需要异常强烈的爆炸。
因此,诺贝尔通过很多试验,力求发现一种既有硝化甘油的爆炸力,又象黄色炸药那样
相对安全和容易处理的炸药。
一八七五年是难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他成功地创造了“爆炸胶”,将一定质量的胶
状硝化纤维素(火棉)溶液混合进硝化甘油里。
这件发明是在马拉可夫大街他的私人实验室里进行的;即使是这项发明,也象诺贝尔别
的发明一样,被人说成是纯粹的侥幸,并且作为一个传统,常常被科学刊物和其他文章引
用。据说是,诺贝尔曾误将硝化甘油同硝棉胶溶液混合在一起,他大吃一惊地发现,一种胶
状物质就这么形成了。这里必须指出,根据这位发明家自己多次作的文字解释,这种说法是
完全错误的。虽然如此,这项发明还是多少有点浪漫色彩。诺贝尔曾将事情的经过,作了如
下描述:
他很早就想用硝化甘油和火棉相混合的办法;从他第一次获得的硝化甘油发明专利权注
册里,可以看出曾提到这一点。但普通火棉对硝化甘油的吸收能力,被证明是微不足道的,
他也没有设法去搞一种火棉溶液,加进份量相宜的硝化甘油里。有一天,他在实验室工作
时,碰巧割破了手指,并且用火棉敷了起来。夜里,疼痛的手指使他不能入眠,于是,他默
默思考着脑子里那个最大的问题:怎样适当地使火棉与硝化甘油混合起来。他想到一种可能
成功的办法,即最好使用一种硝化程度低的火棉,事实上,最合适的正是他最近使用的那种
硝棉胶。在凌晨四点钟,他连忙起床跑到实验室里;当他的助手费伦巴克在通常时间到来
时,诺贝尔已经能够将他按正常的试验方法在一个玻璃平盘里做成的第一份爆炸胶拿给他看
了。
将当时已经发现的两种威力最大的炸药结合的想法,是很了不起的。但在这项发明被认
可进入市场之前,还要做很多事情。实验室的日记记录表明,诺贝尔和费伦巴克长期内在背
后经常潜伏着危险的情况下,进行过二百五十多次试验。此后,又利用利德伯克制造的仪
器,在诺贝尔的四家主要工厂,进行过大规模的试验,然后才开始解决发明专利权的问题。
这就是事情的始来,绝不是什么侥幸的发明。
这种新型炸药的宣布(通过在英国首先取得注册,一八七五年第4179号发明专利权,
及美国一八七六年专利注册第175735号),在科学家和工程师中引起了很大的兴趣,因为
爆炸胶被证明是一种在很多方面都理想的炸药:它的爆炸力比纯硝化甘油还大一些;它对冲
击的感觉比较迟钝;并且具有强劲的抗潮抗水力,这就使它特别适合于水下爆破。更主要
的,是它的生产成本较低。
这种化学构成易于变换的新发明,很快便以各种名称投入市场。它的名称有“诺贝尔特
号黄色炸药”、“特快黄色炸药”、“爆炸胶”、“撒克逊人炸药”和“葛里炸药”等,至
于其他厂商给它起的很多专利名字,这里还没有提到。很快,并且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它始
终保持着在工业和交通服务中最有效和最畅销的炸药地位。地球母亲的脸上所发生的很多改
观,都是由它造成的。在发明它的那年,这项新产品便在诺贝尔的大多数黄色炸药工厂里投
产。只有英国,由于它有着严格限制爆炸物的法律,象黄色炸药被引进时的情况一样,长期
踌躇不定。诺贝尔最大的阿迪尔工厂,直到一八八四年,当诺贝尔把他称为“英国最出色的
硝棉倡导者”的艾贝尔教授在一种慷慨的时机公开宣布诺贝尔的爆炸胶是“在已知的炸药中
各方面最为圆满的一种”时,这才等到了一张准许完全制造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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