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厚颜,看到万头攒动,从不怯场;应对陌生人,神色自若。要是有人当面赞
美我,我亦从容、优雅,一如往昔。只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吗?”
这种无聊的话,我已经听过不知几百遍了,但是每每总教我形不起头来。为什么呢?
我怎么会像家里的人?女主人吗?不可能,我们性别不同。我猜,可能在说我像她的
“另—半”。如果你认为这是恭维的话,拿我这只狗来相比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从很多方面来看,主人的确挺不赖的。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犹如王子,更是一个慷
慨的人,总是给不少好吃的。然而,不可讳言的是,他近视,脸部无毛,笨手笨脚的,
面对兔子时,更呆若木鸡,整天游手好闲——这些,他自己也承认。
走笔自此,你该对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为何对这比喻不以为然了。
※ ※ ※
据说,某些人和某些狗在个性上有着相同的缺点,甚至有着一样怪异的动作。几天
前,我就见到活生生的例子。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简称)来访,还带着—只今人讨
厌的威尔斯短腿狗,唤作“英格玛”。首先,我得光说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誉毁损反
对联盟”气急败坏地找上我。说来,我对瑞典人没有成见,大抵认为他们相当亲切,而
且他们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见顶的三明治总让我垂涎三尺。
然而,这个老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只是尺寸小了一点——好斗成性、蛮横专
制、自以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无人。他的腿奇短无比,走起路来却一副趾高气扬
的样子。
敏感的读者,或许你已注意到这些形象词,从“好斗成性”到“趾高气扬”恰巧皆
可加在这只短腿狗身上。哎,一只狗长成这副德性,可说是上帝的一大败笔。瞧,这会
儿真不知是狗如其主,还是主如其狗?这个老瑞和英格玛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为世
界一大奇观。主人想必也有同感。正当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饼干来款待来客时,
竟然迷惑了起来,不知该把哪一样给哪一位?
※ ※ ※
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
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
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
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
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
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
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
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
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
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
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 ※ ※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
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
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
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
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
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
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
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
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
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
——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
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
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
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
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
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
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
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
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
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 ※ ※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中的刺。在一个难得清静的晚上,我与主人一同
享受“天伦之乐”。炉火摇以,一道道美昧的晚餐从厨房端出,那两只老母狗在篮子里
轻轻地打鼾。突然间,有人敲门。
居然有人不识趣,在用餐时刻来访。主人满脸不悦,根本不想去理会来者。女主人
翻着眼珠,看着天花板,她的另一半低声咒骂,然后双双消失。我知道,他们一定躲在
浴室,假装没有人在家。但是,敲门声依旧,没有放弃的迹象。于是男主人受命前往打
发这不速之客。
他无功而返——每次,总是这样——恐怕到门槛就下不了手了;我真想教他如何咬
人。跟在主人身后的是一个矮小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啊,是芬芬的主人!他看
到我蜷曲在火炉旁时,手里拿着帽子,一脸愠气。
他先报上姓名,说自己名叫白鲁,接着就暴跳如雷,手里拿着帽子,朝我的方向挥
舞,像是遭到天大的冤枉似的。
“噢,我的宝贝芬芬——内人和我膝下没有一男半女,因此我们对待芬芬就像自己
的女儿。然而,她的纯真无邪却被珐污丁。现在巴经身怀六甲。躲在这屋子一角那只好
色的贱狗得给我负责。”
他还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于是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指着我的鼻子;手指因为太
激动而颤抖。
接着继续大声痛骂:“就是他,这只野兽。尽管身躯这么庞大——不知他是怎么凌
虐我那娇小无助的芬芬。呜呼,她的一生已经毁了。内人更是因此受到莫大的打击,这
会儿已看了一回医生,破费不少。我们全家就此陷入愁云惨雾……”
他停下来喘口气,想着下一句该怎么说。我想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天啊,我才冤
呢。虽然我曾有过非分之想,但不是我干的好中。我还亲眼目睹那肮脏的一幕。如果有
一方因此而失去童贞,绝对不是芬芬,恐是那只小肥。
我仔细回想这—切……啊,对了,白鲁一定从他的朋友罗索那儿听到高额赔偿金的
事、认为机不可失,于是前来兴师问罪,骗一点银子,除了付芬芬的妇产科诊疗费、替
太大买偏头痛药片,还可上馆子订牙祭。换句话说,这是一场生父确认的官司;若是罪
证确凿,可要讨一大笔抚育金。
或许,你会认为我这番推论太过刻薄,这人没这么坏吧。告诉你,我对这种人可是
了如指掌,钱包正如他们身体里的重要器官。
当然,主人无从得知真相,只是黯然地点着头。白鲁在屋里踱来踱去,抓着发热的
额头,口沫横飞地说到罪恶的报应。最后,不再气咻咻地乱叫,只是瞪着我,胸部剧烈
地起伏,或许是说了太多,口渴了。我想、他说不定就要掏出一张帐单来。主人头一次
没有借酒侥愁,开始质问他。
“你看到了吗?发生在什么时候?怎见得不是另—只狗干的?”
白鲁气急败坏地说,那天他就在场,还带着笔记本,记下详细的犯罪过程。接着,
他又不自觉提到芬芬的娇小玲珑,想引起听众的罪恶感和同情心。最后,主人提出我等
待已久的问题。
“啊,既然她这么娇小、可爱,这个小点儿……”白鲁—听,马上以手势强调,好
比芬芬是一条营养不良的小金鱼。
“这么说来,扯上我们家的狗就实在有点不伦不类。你瞧,他这么高大,是芬芬的
好几倍,至少比她高两倍。看来,要有男女关系的话,恐怕不是易事。”
说得好。我不是告诉过诸位,我想克服自然的障碍,但徒劳无功吗?我想,这么说,
他该哑口无言了。审判终结!主人英明!
这下子,可以还我清白了吧。白鲁这个骗子终于露出马脚了,我打了个哈欠,翻个
身,装作不知道刚开始发生什么事。
但是,他还是赖着不走。
“请给我一只箱子。”
于是主人到车库中—只装酒的旧板条箱。这个骗子把这只木箱放在地上。然后,把
帽子放在木箱上。
“好,现在请府上的狗站到箱子边。”
我大惑不解,主人亦不知其所以然,然而,他们还是决定迁就这个无赖。于是,把
我拉到箱子边。
这箱子大约到我的胸部。白鲁一看,乐不可支。他连连点了几个头,咕哝咕哝地绕
着箱子走。
“哈,我想的没错。把那顶帽子想象成我家芬芬吧这么一来,高度的问题就解决了。”
“是的,”他搓着双手,心满意起地说了好几次:“跟我想的没错,就是这样。”
※ ※ ※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主人都难以保持严肃的表情。接着,白鲁—手摸着心
脏,对天发誓,我想他打算脱口而出,说什么曾经看到我鬼鬼祟祟地扛着—只板条箱、
梯子,还是什么升降机、潜入他家。
然而,女主人突然想起炉子的烤猪排。平常,她的脾气好得没话说,但若做的菜有
什么差错就不好惹了。
“胡说八道!”说完,马上冲到厨房,让她的另—半和白鲁互相嘶吼。
这两个男人就这样对骂了几分钟。白鲁最后了解,时间已经很晚了,他早该上床睡
觉了。但今天要想拿到支票,大概没有什么指望了。
“这件事还没有解决呢。你给我记住!”语毕,怒发冲冠地拿回帽子,转身离去。
※ ※ ※
然而,我们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显然,芬芬生的那一窝小狗只有瞎了眼的母亲才
不会嫌弃。有一天,我和主人出门散步时,刚好撞见他们——一堆毛色灰浊,肚子圆鼓
鼓的短腿小杂种——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这场官司就此自动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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