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一把手”职责。考点建设由所在考点学校校长负总责,建设的标准严格按国家考试的要求落实,严禁降低标准。考点组织管理由主考负总责,严格按国家考试的要求规范操作,不打折扣。
2、强化考试安全保密职责和责任追究。招办试卷保密室由招办主任负总责,各考点临时保密室由考点主考负总责,监考员领卷、拆封发卷、回收试卷、装订试卷、封闭试卷以及进入考室和回考点办公室等行为操作规范由主考负总责,确保每个环节都不出问题。
3、强化监考员、工作员职责和责任追究。一是监考员和工作员的选聘由所在学校校长负总责。二是监考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考试要求和考试程序办事。三是监考员派出学校要加强管理。学校领导要亲自带队,保证监考员和工作员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所有监考员和工作员,必须严格执行六条禁令。
4、强化高中教师、考生管理职责。一是教师管理学校校长负总责,没有监考和带队任务的教师必须集中管理。二是考生的教育管理学校校长负总责,确保考生遵规守纪。
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出现的任何责任问题,都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从重从快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