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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市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北上广最受关注

[日期:2012-12-31]   来源:新浪高考  作者:生物百花园   阅读:308[字体: ]

  新浪教育讯 距离国务院要求的异地高考[微博]政策出台时间仅剩一天,北京、广东、上海三个外来人口聚集地公布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

  截止到12月30日,共有13个省市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综合各地异地高考方案,有的只要求随迁子女有三年学籍,有的还要求其父母有工作、住所、社保等证明,北京、广东、上海则设置了较多门槛。

 

地区
是否公布
实施时间
具体要求
详情
北京
已公布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上海
已公布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广东
已公布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重庆
已公布
2013年
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
河北
已公布
2013年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黑龙江
已公布
2013年
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湖南
已公布
2013年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安徽
已公布
2013年
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山东
已公布
2014年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吉林
已公布
2013年
 
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浙江
已公布
2013年
外省籍学生只要有浙江学籍,并在浙江连续读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江西
已公布
2014年
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辽宁
已公布
2013年
要求随迁子女在当地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籍外,要求随迁子女家庭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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