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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邓海华:老年痴呆症更名工作已启动(视频)

[日期:2012-10-13]   来源:生物探索  作者:生物百花园   阅读:157[字体: ]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关专业机构已经启动申请为“老年痴呆症”更名工作。 

据卫生部发言人介绍,我国审定公布的神经病学医学名词表中没有“老年痴呆症”这个名词,规范的表达为“阿尔茨海默病”,不过,要规范使用还需要一个过渡期,不断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公众认知度。

 “老年痴呆症”的专业名称叫做阿尔茨海默病,临床表现为失忆、失智,并伴有精神病症状和行为障碍。现实中,由于这个名称过于专业并且十分拗口,大多数人都称其为老年痴呆症。所谓痴呆,形同呆子、傻子,不难想象,这种翻译对那些病患者来说,显然很不人性,也欠缺人文关怀,毕竟谁也不愿意被别人称为“痴呆”。因而,有不少老年痴呆患者因羞于提及、自卑心理而回避治疗,导致病情加重。以此而言,为这种明显带有歧视色彩的“老年痴呆”正名,体现了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尊重。

为什么要为“老年痴呆”更名?

为什么要为“老年痴呆”更名?记者采访了沪上医学专家。仁济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徐群说,老年性痴呆或老年期痴呆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描述性称谓。在专科医生心目中,绝大多数人所指的老年痴呆就是“阿尔茨海默病”,由大脑退行性病变异常加快引起。由于老年痴呆是个俗称,因而有很多混淆因素,歧义很多。无论治疗、研究还是对公众宣教,都要费很多不必要的口舌,容易引起困扰。更关键的是,“痴呆”带有一定贬义色彩,患者因此有“病耻感”、自卑心理,讳疾忌医,逃避就诊、治疗,使病情不断加重,不利于早发现早干预。

据中国阿尔茨海默病协会2011年的公布调查结果显示,全球有约3650万人患有痴呆症,每七秒就有一个人患上此病,平均生存期只有5.9年,是威胁老人健康的“四大杀手”之一。在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患病率高达6.6%以上,年龄每增加5岁,患病率增长一倍,3个85岁以上的老人中就有一个是老年痴呆。保守估计全国老年痴呆患病人数高达800万以上。

近年来,国内要求为老年痴呆更名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人建议更名为失忆症,有人建议改称脑退化症。我国台湾地区将此症命名为老人失智症,在日本被称为认知症。徐群认为,命名为失忆、脑退化或失智等,固然去除了“痴呆”的贬义,但在科学严谨方面依然有缺陷。阿尔茨海默病这个专名,限定清晰,外延明确,易于医患沟通和诊治。至于有点拗口难记,专家表示随着使用度不断提高,并不会构成真正的障碍。如帕金森病也是直译,过去国内曾称“抖抖病”,规范使用后已为广大医患接受。

各方对更名的态度

超过90%的人数支持改名

通过调查显示,支持改名的人数超过90%,不少人认为“痴呆”二字本身就带有较强的贬义色彩,给患者和家属带来很多精神压力。支持改名观点的人群中,认为应改成失忆症的占65%,认为应改成脑退化症的人数次之。其实,失忆症也好,脑退化症也罢,为“老年痴呆症”更名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是一种人性关怀。

媒体呼吁更名不如关爱

事实上,一些门户网站发起的“要不要为老年痴呆症正名”投票活动,公众给出的答案也是支持更名者占了上风,在“老年痴呆症”“失忆症”“失智症”“脑退化症”“阿尔茨海默病”几个选项中,“脑退化症”与“失智症”得票最高,“老年痴呆症”得票数为0。而且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老年痴呆”的叫法已经普遍被“失智症”、“失忆症”等替代,比如说在香港地区,已统一改称为“脑退化症”;在台湾地区,将此症命名为老人失智症;在日本,则被更名为老人认知症。这多少表明,“老年痴呆”确实有必要更名了。

然而更重要的是,更名只是迈出的第一步,整个社会要以更名为契机,让更多的人理解这个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从而真正地尊重这个群体。否则,更名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多大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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